〔記者王揚宇/宜蘭報導〕宜蘭縣農會上週末舉辦農特產品行銷,免費發送「二湖米穀粉鳳梨酥」給民眾試吃;鳳梨酥有效日期竟然是今年一月,民眾大罵農會送過期商品實在「太離譜」;縣農會表示,代工廠誤植日期,正確有效期限是明年一月,食品沒有問題,造成誤解很抱歉。
縣農會六、七日舉辦金柑品質評鑑競賽及農特產品創新行銷展售會,委託業者使用員山鄉二湖鳳梨,製成特色鳳梨酥,免費請民眾品嚐。
台聯立院黨團宜蘭服務處主任陳進亮表示,接獲民眾陳情,鳳梨酥包裝上的有效日期竟然是今年一月八日,「這誰敢吃?嚇都嚇死了,實在太沒有誠意,怎麼會用過期食品送給民眾品嚐」。
陳進亮又說,既然是二湖鳳梨酥,怎麼會在新北市生產,到底是不是用二湖鳳梨做的,也讓人懷疑?他說,食安風暴頻傳,縣農會要好好調查問題來源,拿過期食品讓民眾吃下肚,除了有損形象,萬一吃壞肚子,責無旁貸。
宜蘭縣農會表示,這批鳳梨酥是五日製作,有效期限到明年一月八日,代工廠商未把打印機器的日期鈕設定好,把「二○一五」誤植成「二○一四」,工作人員也未查覺,農會已停發並收回鳳梨酥,食品本身沒問題,請大家不必擔心。
此外,鳳梨酥代工廠位於新北市,但業者是宜蘭人,因此,新北市生產並不是問題;農會將有效日期弄錯造成困擾,真的很抱歉。
引用來源: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local/paper/83836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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